在北京实施《香港国安法》六年多后,香港的政治与法律环境已经发生根本性变化。该法于2020年6月30日颁布实施,此前香港曾于2019年发生大规模抗议活动。《香港国安法》将分裂国家、颠覆国家政权、恐怖活动以及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等行为列为犯罪。2024年3月通过的《维护国家安全条例》(通常称为“基本法第23条立法”)进一步扩大了相关法律框架,将叛国、间谍、外部干预以及煽动叛乱等行为纳入规管范围。

截至2026年8月1日,香港当局在涉及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或活动的案件中,共逮捕415人。这一数字包括依据北京实施的《香港国安法》、“第23条立法”以及其他相关罪名进行的逮捕。在被起诉的212人和5家公司中,已有185人及4家公司被定罪或等待判刑。

规模最大的案件仍是“香港47人案”。47名反对派政治人物及社会活动人士因组织或参与2020年举行的非官方初选,被控“串谋颠覆国家政权”。2024年11月,其中45名被告被判刑,刑期从4年2个月至10年不等。2026年2月,法院驳回其中12人的上诉。不过,一些已经被定罪的活动人士已服刑期满并获释。

媒体企业家黎智英的案件也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。78岁的《苹果日报》创办人黎智英于2026年2月被判处20年监禁,罪名包括两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以及串谋发布煽动性刊物罪。这是香港国家安全法律体系下迄今为止最重的刑罚。他创办的《苹果日报》在2021年当局冻结其资产并逮捕多名高层人员后停刊。

2026年9月,前香港支联会成员及六四集会组织者邹幸彤、李卓人和何俊仁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被判刑。邹幸彤被判处7年3个月监禁,李卓人被判7年,何俊仁被判5年2个月。已经解散的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(香港支联会)同时被罚款150万港元。

执法行动也并未局限于上述备受关注的案件。9月初,国家安全部门拘捕3人,涉嫌实施煽动性行为。这表明,当局仍在持续依据国家安全相关法律,对涉嫌涉及政治表达的行为采取执法行动。

香港特区政府表示,相关法律在多年的社会动荡之后恢复了社会秩序,同时保障依法行使的权利。9月,香港政府驳回欧盟一份关于香港政治自由持续受到削弱的报告,称国家安全法律框架针对的是确切的安全威胁,并不会限制正常的批评意见或合法的国际交流。

然而,批评者认为,严格的保释规定、长期的审前羁押以及定义较为宽泛的罪名,已经削弱了香港的独立媒体、政治反对力量、和平集会以及公民社会空间。

目前,围绕香港国家安全法律的争论主要呈现出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:北京及香港特区政府认为,这些法律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至关重要;而人权组织及一些外国政府则认为,相关法律的实施反映出香港公民社会空间正在迅速收缩。